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金乡县新华建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67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金民初字第1706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6)鲁0828执2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李建国、刘晓杰、金乡县新华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共同偿还给原告李新年借款20000元及其利息2600元(利息按照月息2分从2015年1月26日计算至8月10日,余后利息计算至本判决确认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183元,由被告李建国、刘晓杰、金乡县新华建材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01-19 |
发布时间 |
2016-04-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建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828666723766X |
登记机关 |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金乡县兴隆峭楼村周黑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