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寿光德胜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09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0783民初2265号 |
案号 |
(2017)鲁0783执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寿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寿光德胜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寿光鸿泰建材有限公司货款888190元,并支付利息(300000元,自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2月6日;800000元,自2016年2月7日至4月29日;888190元,自2016年4月30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二、驳回原告寿光鸿泰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656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寿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7-01-23 |
发布时间 |
2017-04-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韩新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830509014567 |
登记机关 |
寿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寿光市侯镇丰台岭村民委员会院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