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伍斌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323********583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南仲裁字113号
案号
(2020)桂13执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宁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申请人伍斌云向申请人肖南海偿还借款本金233000元及利息共计37574元(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12月30日,之后的利息以233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的标准,从2017年12月31日起计算至被申请人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2、被申请人伍斌云向申请人肖南海赔偿律师费11000元;3、本案仲裁费用7686元,由申请人承担423元,被申请人承担7233元(仲裁费用申请人已预交,被申请人应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给申请人)。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1-07
发布时间
2020-01-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20)桂13执4号
立案日期
2020-01-07
执行法院
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88807
限制消费人员
限制消费人员姓名
伍斌云
执行法院
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
(2020)桂13执4号
立案日期
2020-01-07
企业名称
-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