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方园智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78474****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龙新民初字第956号
案号
(2015)龙新执字第039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李建军、福建方园智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傅海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原告李蓉借款本金1116060元,并支付从2014年4月28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以1116060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四倍计算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罗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15-10-26
发布时间
2015-12-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建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800678474736L
登记机关
福建省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龙岩市新罗区工业西路68号(福建龙州工业园核心区2-20-1号龙岩软件园)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