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浙江新德印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04369****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温苍商初字第00470号
案号
(2018)浙0327执16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温州苍南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执行人温州市资联塑业有限公司交纳执行款1268165.81元及利息; 2、被执行人杨平如、黄贤飞、杨平球、叶德广、浙江新德印业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以最高额200万元为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3、负担本案诉讼费和公告费26072元,申请执行费15082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苍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18-03-02
发布时间
2018-07-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黄贤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277043699575
登记机关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苍南县龙港镇人民南路13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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