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宣城市利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630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宣中民一初字第00163号 |
案号 |
(2015)宣中执字第000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淑军尚欠原告周军民借款本金500万元及2014年11月19日起至实际付给之日止按月利率1.8%计付的利息未付,前述款项中的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于2014年12月5日前给付,20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于2015年2月5日前付清; 二、如被告王淑军未按期足额履行上述第一项确定的给付义务,原告周军民有权就全部借款本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被告宣城市利华房地产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案件受理费46800元,减半收取23400元,由被告王淑军负担(此款在执行中由被告王淑军直接支付与原告周军民)。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4-12-16 |
发布时间 |
2016-06-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轮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800556304317J |
登记机关 |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宣城市区水阳江大道与建材路交叉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