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招远市佳俊皮草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L595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招商初字第348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6)鲁0685执10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招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招远市佳俊皮草行于2016年5月30日前偿还原告招远皮革城有限公司垫付的借款本息3528301.51元。如果未按本协议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5026元,减半收取17513元,由被告招远市佳俊皮草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招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07-07 |
发布时间 |
2016-08-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牟佳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招远市皮革城二期四层北京路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