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温州市袍泽印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00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温苍龙商初字第01087号 |
案号 |
(2015)温苍龙执民字第014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苍南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温州市袍泽印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深圳市海中辉油墨制品有限公司货款426354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以426354元为基数,自2015年7月1日起至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695元,减半收取3847.5元,由温州市袍泽印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5-11-27 |
发布时间 |
2016-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克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327330006448Y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苍南县龙港镇城东工业区二期21号地块5号楼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