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阳柏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95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辽0106民初5916号 |
案号 |
(2016)辽0106执26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沈阳柏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沈阳华策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 000 000元;二、被告沈阳柏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沈阳华策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 000 000元的逾期还款利息,从2016年1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付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驳回原、被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6 800元,减半收取23 400元,由被告沈阳柏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判决如下:一、被告沈阳柏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沈阳华策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 000 000元;二、被告沈阳柏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沈阳华策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 000 000元的逾期还款利息,从2016年1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付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驳回原、被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6 800元,减半收取23 400元,由被告沈阳柏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6-10-13 |
发布时间 |
2018-10-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秦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路2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