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肇庆市港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859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粤1202民初2799号 |
案号 |
(2017)粤1202执7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肇庆市港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广东兄长弟久特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8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工程款18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从2012年1月1日起计算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二、案件受理费7024元,诉讼保全申请费2020元,合计9044元(原告广东兄长弟久特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肇庆市港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7-06-14 |
发布时间 |
2017-09-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莫金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200738593498X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肇庆市古塔南路四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