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都江堰市南方橡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64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川0181民初3035号 |
案号 |
(2018)川0181执7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都江堰市南方橡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都江堰双柏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给付电费人民币697100.35元; 二、被告都江堰市南方橡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都江堰双柏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给付从2016年12月26日起按照697100.35元每日1‰的比例计付逾期缴纳电费的违约金至本判决确定的电费给付之日止;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给付电费,上述违约金计付至电费付清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都江堰双柏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444元,减半收取7222元,由都江堰市南方橡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8-04-09 |
发布时间 |
2018-08-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81746448338M |
登记机关 |
都江堰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蒲阳新材料工业园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