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康县三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77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2)兰民二初字第96号 |
案号 |
(2014)兰法执字第001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康县三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原告兰州电机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组货款1236778.55元;二.驳回原告兰州电机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组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984,元,由被告康县三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7324元,原告兰州电机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组承担366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康县三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以上第一项及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1249102.55元,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全部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14-08-25 |
发布时间 |
2015-0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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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忠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1224767732418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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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康县城关中街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