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华庆建设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00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冀1102民初1807号 |
案号 |
(2017)冀1102执3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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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四川华庆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衡水奔腾工程橡胶有限公司价款8.024万元,利息损失11万元,共计19.024万元。 如被告四川华庆建设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53元,保全费1545元,由被告四川华庆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7-02-20 |
发布时间 |
2017-05-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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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400740032999K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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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攀枝花市江南二路二村春华小区4#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