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洪美沓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582********50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闽0581民初3151号 |
案号 |
(2017)闽0581执44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狮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石狮市海润纺织贸易有限公司、洪美沓、施性杭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连带偿还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支行借款本金4000000元及截至2017年5月16日的利息、罚息、复利499638.72元,并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复利标准计付自2017年5月17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狮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7-10-12 |
发布时间 |
2017-11-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