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奥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546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鄂曾都民初字第00417号 |
案号 |
(2015)鄂曾都执字第007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湖北奥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湖北奥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王立宏、陈发敏欠原告随州经济开发区程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00万元及利息52.5万元,于2015年10月31日前偿还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27.5万元、11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25万元; 二、如被告未按上述约定的期限自动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随州经济开发区程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有权要求被告一次性偿还所有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即:自2015年3月1日起至借款实际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4‰支付利息; 三、被告湖北奥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王立宏、陈发敏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36400元,减半收取18200元,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5-11-19 |
发布时间 |
2016-06-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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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立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1300665467369G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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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随州市曾都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龚家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