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潍坊新利科工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720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寒商初字第126号 |
案号 |
(2016)鲁0703执20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潍坊新利科工贸有限公司归还原告潍坊市寒亭区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00元及利息(自2013年12月13日起,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原告潍坊市寒亭区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琚总梅、高庆海抵押的房产证号为鲁潍房权证诸城市第047992号的房产在最高额500000元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10-24 |
发布时间 |
2016-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高庆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潍坊高新区健康东街以北惠贤路以西怡和第一城C-68(限办公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