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526********08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0403民初1915号 |
案号 |
(2021)黔0403执恢2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黄金、宋德琴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平坝支行借款本金20000元,被告黄金、宋德琴定于2018年12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2019年3月30日前还清全部本金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以原告方借款系统自动生成的数据为准)。二、在还款期间,如被告黄金、宋德琴有一期未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平坝支行有权就剩余款项向人民法院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10-15 |
发布时间 |
2021-1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