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永康市康鑫冷轧钢带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550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浙0784民初165号 |
案号 |
(2017)浙0784执37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永康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执行人永康市康鑫冷轧钢带有限公司归还申请人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本金1050万元并支付利息,逾期罚息,复利及律师代理费55000元;申请人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范进宁、范卫所有坐落于永康市江南白垤里嘉园二区4幢3单元101室的房地产在上述借款本金685万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由被执行人范进宁、范卫对上述款项在借款本金105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被执行人范进宁、范卫、张华、林兰娟、 浙江华厦工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康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7-08-17 |
发布时间 |
2018-07-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范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7842550459219 |
登记机关 |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永康市城西新区李一村李工二路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