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白山市浑江区阳康敬老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22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船民一初字第168号 |
案号 |
(2016)吉0204执001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船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赵雪岚欠原告张振秀借款本金447.5万元,于2015年8月15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张振秀; 二、如被告赵雪岚如期履行上述第一项确定的义务,原告张振秀自愿放弃要求被告赵雪岚支付借款本金447.5万元利息的诉讼请求; 三、如被告赵雪岚违反第一项确定的义务,自2013年6月1日起至2013年11月30日止以借款本金427.5万元为基数,自2013年12月1日起至2015年8月16日止以借款本金447.5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利息,于2015年8月16日给付; 四、被告白山市浑江区阳康敬老院对上述第一、三项给付内容承担连带给付义务; 五、案件受理费22,200.00元由原告张振秀、被告赵雪岚各负担11,100.00元,被告赵雪岚负担部分于2015年8月15日前径行给付原告张振秀。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16-02-17 |
发布时间 |
2016-03-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雪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601072268401Q |
登记机关 |
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山经济开发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白山市浑江区七道江镇黑沟村(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