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鸡东县安达煤矿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2390**** |
执行依据文号 |
鸡东劳人仲裁字2016第34号仲裁裁决书 |
案号 |
(2016)黑0321执009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住院伙食补助费315元、住院护理费3285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041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381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701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0412元、公告费600元,合计85848元,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 二、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6-07-07 |
发布时间 |
2016-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宪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哈达镇太阳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