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鸡东县安达煤矿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52390****
执行依据文号
(2013)鸡商初字第47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14)鸡法执字第0002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鸡东县安达煤矿欠原告张明本金565万元,于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3月1日分四次还清(2013年12月1日偿同学150万元;2014年1月1日偿还150万元;2014年2月1日偿还150万元;2014年3月1日偿还115万元);原告自愿放弃利息。 二、如到期不能偿还,被告鸡东县安达煤矿将用其抵押的资产设备等(见抵押明细表)偿还给原告。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675元,原告已垫付,被告在给付借款时一并给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4-04-14
发布时间
2014-06-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宪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哈达镇太阳村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