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潍坊丽景园林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63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青法民初字第720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5)青法执字第021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潍坊丽景园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张桂芹劳动报酬18808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0元,由被告潍坊丽景园林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5-09-16 |
发布时间 |
2016-0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谢敏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青州市大明衡王城F-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