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口富源面粉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766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1626民初3054号 |
案号 |
(2018)豫1626执6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周口富源面粉有限公司欠原告肖中喜4000000元,欠原告肖健华3150000元。被告周口富源面粉有限公司自愿于2017年11月11日偿还原告肖健华100000元,于2018年1月10前偿还原告肖健华200000元,于2018年3月10日前偿还原告肖健华200000元,于2018年5月10日前偿还原告肖健华200000元,于2018年7月10日前偿还原告肖健华200000元,于2018年9月30前偿还原告肖健华2250000元,偿还原告肖中喜850000元,以上共计400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肖中喜300000元,于2019年11月30日前偿还原告肖中喜2850000元。原告肖中喜、肖健华同意; 二、被告于海荣、谢俊丽对被告周口富源面粉有限公司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三、原告肖中喜、肖健华自愿放弃2017年4月13日以后的利息。如果被告不按还款协议履行义务,2017年4月13日以后的本金利息按月息1分计算。 案件受理费3092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周口富源面粉有限公司、于海荣、谢俊丽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8-04-18 |
发布时间 |
2018-09-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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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于海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626317665983R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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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淮阳县曹河曹河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