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宣城山磊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78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1802民初4537号 |
案号 |
(2018)皖1802执32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宣城山磊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李盼盼餐饮费用38551元及利息(自2018年8月6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已减半收取382元,由被告宣城山磊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8-12-03 |
发布时间 |
2019-04-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宋秀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8025578111342 |
登记机关 |
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经济开发区安国南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