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金华华科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99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702民初8150号 |
案号 |
(2019)浙0702执64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华婺城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金华华科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PPG涂料(天津)有限公司货款2274309.94元,并支付该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自2019年4月1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0994元,减半收取计20497元,由被告金华华科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9-10-28 |
发布时间 |
2020-0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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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701329947953Y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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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