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南宁发电设备总厂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98280****
执行依据文号
(2013)江民一初字第331号
案号
(2015)江法执字第010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撤销被告南宁发电设备总厂于2011年9月20日下发的《关于解除与严志松等14位同志劳动关系的通知》中涉及到认定原告王珊旷工以及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内容;二、原告王珊与被告继续履行双方于2010年12月8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三、被告向原告王珊支付2011年2月至2011年11月的生活费6560元;四、驳回原告王珊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0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15-07-30
发布时间
2015-09-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贻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1982808951
登记机关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南宁市富宁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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