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921********18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辽0111民初3073号
案号
(2019)辽0111执18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被告安宁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运费126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19-08-01
发布时间
2019-11-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限制消费人员
限制消费人员姓名
安宁
执行法院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案号
(2019)辽0111执1847号
立案日期
2019-08-01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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