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汇江建设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65445****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寒商初字第43号
案号
(2016)鲁0703执15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寒亭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汇江建设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潍坊市三建集团有限公司货款1305521.30元及违约金(自2013年10月10日至2013年10月29日,就欠款546597.84元,自2013年10月30日至2013年12月6日,就欠款346597.84元,自2013年12月7日至2014年2月10日,就欠款246597.84元,自2014年2月10日至2014年8月3日,就欠款1692337.30元,自2014年8月4日至2014年9月22日,就欠款1705521.30元,自2014年9月23日至付清之日,就欠款1305521.30元,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6-07-22
发布时间
2016-08-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它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耿维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700165445139H
登记机关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新城街道翰林社区东风东街以南潍县中路以西翰林新城17号商业楼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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