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南省龙泉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4935****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豫0702民初3272号
案号
(2017)豫0702执16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河南省华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龙泉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新乡市路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乔占印、张永婷、王树根、宋彩婷、王明方对原告所起诉借款事项、连带责任保证事实、本息数额等均无任何异议。 二、新乡市路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自愿代偿500万元本金,列举如下还款计划:自2017年6月6日起,每月21日偿还金额不低于40万元,于2018年6月前将该本金结清。新乡市路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代偿后享有对其他被告的追偿权利。 三、若新乡市路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按照上述第二项正常履行后,原告就利息、罚息部分不再向其追偿;若新乡市路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单次违约,则其应一并承担本案全部本金、利息、罚息。 四、河南省华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龙泉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乔占印、张永婷、王树根、宋彩婷、王明方承诺积极筹措资金,原告有权就未结清债务随时要求各被告承担清偿责任。 五、若各被告未按照上述还款计划中的任一项还款义务,原告有权立即申请强制执行全部债务。 六、诉讼费57498元,法院减半收取28749元,由河南省华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龙泉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新乡市路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乔占印、张永婷、王树根、宋彩婷、王明方共同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7-10-13
发布时间
2018-01-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梁修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7216149354098
登记机关
新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新乡县七里营镇龙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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