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成都东方文都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MA6DE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京0108民初11451号
案号
(2019)京0108执89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北京市海淀区魔奇英语培训学校与成都东方文都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4日签订的《办公场地租赁服务合同》; 二、成都东方文都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北京市海淀区魔奇英语培训学校押金181 892元、租金 545 676元,北京东方文都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退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成都东方文都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北京市海淀区魔奇英语培训学校违约金181 892元及律师费损失60 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19-04-17
发布时间
2019-06-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4MA6DE29X9R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锦华馆路16号5楼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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