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黎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0502********10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102民初11476号 |
案号 |
(2020)辽0102执30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与被告黎 杰于2017年9月7日签订的《个人信用贷款合同》; 二、被告黎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借款本金205,008.09元、利 息、罚息11,988.42元、复利459.31元(以上本金、利息、 罚息、复利计算截止至2019年3月20日),并自2019年3 月21日起按《个人信用贷款合同》约定的计息办法给付原 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至 本判决实际偿还之日止; 三、被告黎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律师费2,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 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592元,减半收取2296元、保全费1,607 元,均由被告黎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5-06 |
发布时间 |
2020-05-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