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章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22********10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521民初5262号 |
案号 |
(2020)黔0521执7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要求被告章华、万良群、章正文、胡天群立即偿还我行借款本金人民币14994元,并按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计算,支付2017年12月21日起至还清全部借款之日止的借款利息; 二、要求被告章华、万良群、章正文、胡天群立即偿还由我行垫付的案件受理费9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4-13 |
发布时间 |
2020-05-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