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和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821********10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豫0726民初2897号 |
案号 |
(2018)豫0726执10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延津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马和平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陈培借款40000元,被告郭建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延津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8-03-21 |
发布时间 |
2018-04-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