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石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219********12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瓦民初字第7740号 |
案号 |
(2016)辽0281执18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瓦房店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智慧、石玉于2016年3月10日前偿还原告姚安照借款本金200000元,于同年4月20日前偿还原告姚安照借款本金250000元,余款1800000元自2016年5月起每月20日前偿还原告姚安照借款本金300000元,至借款还清止;二、如被告张智慧、石玉未按照第一项足额偿还原告姚安照借款,原告姚安照由权向法院申请执行未偿还的全部借款,被告张智慧、石玉还需承担余下未还全部借款的利息。三、被告大连如日重工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400元由被告张智慧、石玉、大连如日重工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6-05-23 |
发布时间 |
2016-06-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