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省光泽县东盛木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45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闽0723民初821号 |
案号 |
(2020)闽0723执恢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光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 福建省光泽县东盛木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归还光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3 400 000元并支付自2018年3月20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按《最高额担保借款合同》约定计付利息);二、苏仙柱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福建省光泽县东盛木业有限公司追偿;三、在依法处置福建省光泽县东盛木业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其名下坐落于光泽县崇仁乡共青创业园1-3层4#、11#、1层5#、12#、7#、13#、14#、15#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51210、20151211、20151212,抵押权证号:光房他证字第20150982号)以及机器设备(动产抵押登记编号:350723150014-1)所得价款中,光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光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1-16 |
发布时间 |
2020-0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苏仙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723784539599A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光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光泽县崇仁乡园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