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丁黎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826********13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豫1727民初第2227号
案号
(2017)豫1727执2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汝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原、被告生育一子姚家福由原告姚刚抚养,被告丁黎娜自2016年11月1日起至儿子姚家福十八周岁止每月负担子女抚养费3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汝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7-01-23
发布时间
2017-02-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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