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荆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101********14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甘0981民初1519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9)甘0981执12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交通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魏存智、荆莉给付李树峰借款95000元,并承担利息11400元(95000元×6%×2年)本息共计1064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焦会军对以上债务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责任后,有权向魏存智、荆莉追偿。 案件受理费3300元。由魏存智、荆莉负担2310元,李树峰负担99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玉门市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19-08-07
发布时间
2019-11-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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