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金宁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703********15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0703民初1918号 |
案号 |
(2016)鲁0703执20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寒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金宁波欠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区支行借款本金180000元及利息(计算至2016年4月26日的利息17713.44元,之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还清之日),定于2016年8月12日前付清; 三、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区支行对被告金宁波所有的位于寒亭区幸福路52号内9号楼1-202室(房产证号:潍房权证寒亭字第00226898号)房产一处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案件受理费4254元,减半收取2127元,保全费1509元,由被告金宁波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10-24 |
发布时间 |
2017-0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