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超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524********15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安刑初字第199号 |
案号 |
(2017)闽0524执15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林超雷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3年2月14日起至2013年6月14日止。 罚金应在判决生效十日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7-04-07 |
发布时间 |
2017-06-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