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525********17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黔0113民初3041号
案号
(2019)黔0113执3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白云区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吴敏于2018年12月31日前归还原告谭顺英借款77000元; 二、案件受理费863元(已减半,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谭顺英负担431元,由被告吴敏负担432元(该款吴敏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19-01-07
发布时间
2019-01-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