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艳芬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725********18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豫1281民初1696号
案号
(2019)豫1281执6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义马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被告吕亮、孙艳芬欠原告张万举借款40000元及利息(按年利率18%计息,自2014年1月15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已经支付的2000元利息应当扣除),于2019年1月30日前一次付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计400元,被告吕亮、孙艳芬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义马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9-04-17
发布时间
2019-05-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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