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艳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725********18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1281民初1696号 |
案号 |
(2019)豫1281执6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义马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被告吕亮、孙艳芬欠原告张万举借款40000元及利息(按年利率18%计息,自2014年1月15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已经支付的2000元利息应当扣除),于2019年1月30日前一次付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计400元,被告吕亮、孙艳芬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义马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4-17 |
发布时间 |
2019-05-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