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邢丽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101********20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5红民商初字第378号
案号
(2017)黔0302执21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借款本息共计318854.33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17-08-03
发布时间
2017-10-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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