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孟晓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531********21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内2531民初1325号
案号
(2019)内2531执4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多伦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孟晓臣于2018年9月20日前偿还原告多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10万元并支付利息(截至2018年7月21日所欠利息为14761.21元,之后的利息按照月利率8.9854‰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二、案件受理费2596元,减半收取1298元,由被告孟晓臣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多伦县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19-05-06
发布时间
2019-09-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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