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寿仙药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200********28X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赣0423民初1394号 |
案号 |
(2018)赣0423执4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贵州寿仙药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支付原告江西林全胶囊有限公司欠款181200元。并自2015年12月3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0%计算逾期利息至履行完毕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3924元,减半收取,由被告贵州寿仙药业有限公司承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8-03-28 |
发布时间 |
2018-04-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代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00070960328X7 |
登记机关 |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郊烟堆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