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武建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325********35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325民初506号 |
案号 |
(2021)豫0325执9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嵩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武建涛向申请人偿还信用卡透支款本金19223.54元、利息2500元、费用3048.16元,合计24771.7元,并按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约定的标准支付从2021年1月18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的利息和费用;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210元; 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嵩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30 |
发布时间 |
2021-06-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