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胥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2929********24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年昌民二初字第01573号
案号
(2019)新2301执恢10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昌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胥毅须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原告刘开俊砂石料款16975元,赔偿利息损失9298.9元(16975元×6.225‰×88个月,自2007年8月26日至2014年12月25日,共计88个月)。案件受理费457元,由被告胥毅承担(本案受理费已由原告预交,所预交的费用在本案执行时,由被告按判决书确定的数额一并向原告支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昌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19-11-12
发布时间
2020-02-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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