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齐丽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781********36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0781民初1511号 |
案号 |
(2016)鲁0781执27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齐丽丽、高雪淇在继承高日新遗产范围内赔偿原告张丽梅、高雪妍损失299250元; \t二、被告寿光市杰达物流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t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t上述第一、二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付清。 \t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t案件受理费8053.92元,由被告齐丽丽、高雪淇、寿光市杰达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10-24 |
发布时间 |
2016-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