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983********42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2)肥民初第1977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13)肥执字第007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肥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均表示同意离婚,依法准予离婚; 二、婚生儿子孙昕毅由原告刘丽丽抚养,被告孙磊于2013年2月2日支付原告刘丽丽2012年度抚养费2950元,自2014年起于每年2月2日支付原告刘丽丽上年抚养费2950元,至孙昕毅十八周岁止; 三、被告孙磊可每月探望孙昕毅两次,原告刘丽丽应予配合。 双方别无其他纠葛。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秦秋云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肥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3-03-08
发布时间
2014-11-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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