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包华琦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823********42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823刑初96号 |
案号 |
(2020)闽0823执3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包华琦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期自2018年9月17日起至2022年6月16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交缴,上缴国库。) 二、责令被告人包华琦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退赔被害人黄丽文、邱庆香的损失3197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2-28 |
发布时间 |
2020-03-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