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包华琦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823********42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823刑初96号
案号
(2020)闽0823执3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杭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包华琦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期自2018年9月17日起至2022年6月16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交缴,上缴国库。) 二、责令被告人包华琦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退赔被害人黄丽文、邱庆香的损失3197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杭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2-28
发布时间
2020-03-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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