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符海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3024********45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豫1526民初521号
案号
(2018)豫1526执10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传店法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杜红日、符海燕偿还原告王玉磊借款1600000元及利息损失(利率按月息6.5‰,从2018年1月19日起计算至款还清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潢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8-09-12
发布时间
2018-1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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